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擋煙垂壁的通用要求
擋煙垂壁的通用要求
1. 外觀
(1)擋煙垂壁應設置標牌,標牌應牢固,標識內容清楚。
(2)擋煙垂壁的擋煙部件表面不應有裂紋、壓坑、缺角、孔洞及明顯的凹凸、毛刺等缺陷;金屬材料的防銹涂層或鍍層應均勻,不應有斑剝、流淌現(xiàn)象。
(3)擋煙垂壁的組裝、拼接或連接等應牢固,符合設計要求,不應有錯位和松動現(xiàn)象。
2. 材料
(1)擋煙垂壁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。
(2)制作擋煙垂壁的金屬板材的厚度不應小于0.8mm,其熔點不應低于750℃。
(3)制作擋煙垂壁的不燃無機復合板的厚度不應小于10.0mm,其性能應符合相關規(guī)定。
(4)制作擋煙垂壁的無機纖維織物的拉伸斷裂強力經向不應低于600N,緯向不應低于300N,其燃燒性能不應低于GB 8624A級。
(5)制作擋煙垂壁的玻璃材料應為防火玻璃,其性能應符合相關規(guī)定。
3. 尺寸與極限偏差
(1)擋煙垂壁的擋煙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其小值不應低于500mm,大值不應大于企業(yè)申請檢測產品型號的公示值。
(2)采用不燃無機復合板、金屬板材、防火玻璃等材料制作剛性擋煙垂壁的單節(jié)寬度不應大于2000mm;采用金屬板材、無機纖維織物等制作柔性擋煙垂壁的單節(jié)寬度不應大于4000mm。
(3)擋煙垂壁擋煙高度的極限偏差不應大于±5mm。
(4)擋煙垂壁單節(jié)寬度的極限偏差不應大于±10mm。
4. 漏煙量
按相關規(guī)定進行試驗,在(200±15)℃的溫度下,擋煙部件前后保持(25±5)Pa的氣體靜壓差時,其單位面積漏煙量(標準狀態(tài))不應大于25m3/(m2?h);如果擋煙部件由不滲透材料(如金屬板材、不燃無機復合板、防火玻璃等剛性材料)制造,且不含有任何連接結構時,對漏煙量無要求。
5. 耐高溫性能
按相關進行試驗,擋煙垂壁在(620±20)℃的高溫作用下,保持完整性的時間不應小于30mi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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